根据美国司法部网站于2013年7月15日公布的案例,今年7月,一家公司在美因其证明商标侵权行为构成交易假冒商标商品罪(trafficking in goods withcounterfeit marks)向美国联邦法院认罪。而在我国,也已出现多个司法判例。据统计,自2011年至2013年8月,上海、浙江、广东等多地公安司法机关已办理多宗假冒美国UL安全实验所UL证明商标的刑事案件,并全部以假冒注册商标等商标侵权犯罪定性。其中: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1件38人(起诉罪名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等商标侵权犯罪);法院一审判决16件25人,已生效一审判决12件18人,二审裁定3件6人(全部判决和裁定均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等商标侵权犯罪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