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之家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南通招商局赛提发嘉图精工艾坦姆凌臣科技
建森建设天天供应链昆螺五金林德叉车昆山名威
金宏气体爱合发蓝天膳食美的楼宇凯士德
查看: 3181|回复: 0

[诉讼仲裁] 法律也幽默│此”书记“非彼”书记“!

[复制链接]
bestying1982 发表于 2019-7-11 20:23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法律也幽默(6)书记员
租赁合同纠纷

原告:“今天我来申请法院逮捕被告。”

书记员:“啊?!”

原告:“我说我要申请法院逮捕被告。”

书记员:“这个事情可能做不到吧……等法官回来要不你问问他?”

原告突然发作了:“我说X书记啊X书记!人家向来都是书记当作一把手!你这个书记怎么事事都要问法官?你这书记一句话,那法官还敢不听你的?”

书记员:(惊呆了!过了数秒钟之后……)“要不,我帮你去问问我们庭长?”

原告不依不饶:“哎?堂堂一个书记哪能遇见事情就往后藏?不行!今天这事我还就非得找你做主不行!”

书记员:……(内心崩溃!)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》第四十条规定“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,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。”

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;

(二)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,宣布法庭纪律;

(三)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;

(四)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案卷材料;

(五)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

- END -


免责声明:本公众号部分图文内容来源于网络,旨在分享,无商业应用,其版权和文责属原作者所有,若您是原作者且不希望被转载引用,请联系我们处理(微信号:bestying1982)。


推荐关注



采购之家是成立于2006年的采购供应链交流平台,秉承着“资源共享、经验分享”的服务宗旨,历经十余年的发展,汇聚国内外众多优秀采购经理人及供应链人士,同时拥有一个完备的线上线下供应链服务体系,欢迎各位同仁的加入!


采购之家
资源共享 经验分享

投稿信箱:cindy@buyerhome.cn


官方微信服务号:ibuyerhome(采购之家助手)

官方微信订阅号:ourbuyerhome(采购之家)

官方电子商务网站:www.bestsupplier.cn

官方互动交流论坛:www.buyerhome.cn

新浪官方微博:采购之家BuyerHome

官方客服微信:mybuyhome(采购助手)

官方客服QQ:3010013901(采购助手)

150多个地区专职采购QQ群、微信群:采购-284092854,供应商-923796055(QQ验证群号),欢迎加入交流




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
小黑屋|常年法律顾问|掌上采购|采购之家论坛 ( 苏ICP备16029841号-2 )

GMT+8, 2024-4-19 21:20 , Processed in 0.038812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3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